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现将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和体育类征求志愿填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8月3日8:30—8月4日17:30,逾时不受理。志愿填报系统将于8月4日17:30关闭。
二、填报对象: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仅限于总分(报考省内院校含省内地方性政策加分)达到359分及以上、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考生;艺术类第二批美术类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仅限于综合分433分及以上、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考生;艺术类第二批其他类别和体育类征求志愿仅限于综合分成绩上线(音乐类386分,舞蹈类409分,影视表演类393分,时装表演类423分,编导类420分,体育类451分)、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考生;艺术类第二批播音主持类和摄制类计划已全部完成,不再组织征求志愿。注意: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类一、二段及艺术类、体育类一、二段考生也可参加本次志愿填报。
填报艺术类第二批征求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如果总分不低于359分,还可兼报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录取时先参加艺术类志愿投档录取,被艺术类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类投档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按志愿参加普通类投档录取。
填报体育类征求志愿的体育类考生,如果总分不低于359分,还可兼报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录取时先参加体育类志愿投档录取,被体育类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类投档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按志愿参加普通类投档录取。
考生在我院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可填报的院校、专业。
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等网站查询是否已被录取。
三、填报方式: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考生完成填报志愿后,应通过系统中的“查看志愿”功能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错过本次填报机会。网上填报后不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密码,谨防志愿被人篡改。
四、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艺术类第二批和体育类征求志愿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五、可填报的院校和专业的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艺体类)》刊登的一致。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查看计划书中的《考生必读》、计划信息,并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准确了解院校的办学层次、类型、专业说明、录取条件(如外语语种、英语口试、体检、学考等级、语数外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要求)、录取规则、学费、就学地点、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类型等详细情况,同时向院校咨询确认本人所关心的其他事项后,再决定是否填报该院校志愿,以免因不符合条件而造成退档等问题。
说明:由于个别考生因身体条件不符要求等原因而退档,部分第二段录取投档已满的专业仍有少量计划参加本次志愿填报。
六、特别提醒
1.专业平行志愿每一轮投档只投一次,在前一轮填报的院校专业因不上投档线而没录取的考生,如果在本轮填报时还想填报该院校专业,仍须重新填报志愿。
2.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检查所报志愿院校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专业层次(本科或专科)等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系统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数据为准。
具体事项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47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