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按照海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18〕32号)文件要求,制定2019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招生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申请报名:
1、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有海南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计划数
|
学制
|
1
|
690201
|
民政管理
|
高职
(专科)
|
20名
|
三年
|
2
|
69030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
|
690101
|
社会工作
|
4
|
6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5
|
620804
|
心理咨询
|
6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7
|
610205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8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方向)
|
9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1
|
670202
|
商务英语
|
12
|
640101
|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
13
|
600405
|
空中乘务
|
14
|
630302
|
会计
|
15
|
630801
|
电子商务
|
16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7
|
630903
|
物流管理
|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海南省2019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分为"现场提交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
(1)提交报名材料:请报名参加我校海南省2019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18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3日17:30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口桂林洋高校区)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核查无误的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逾期不予办理。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7:30,填报院校及专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7:30;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省中职应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省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本省户口的省外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
3、考试费用缴纳
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专业技能考试费在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缴交),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考生须使用具备"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在缴费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方可退出,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缴费网址:,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7:30。
4、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到我校报名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报名材料,接受报名材料的核查,领取报考卡,现场采集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接受学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
(2)网上填报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9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3)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4)我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以及举报电话等。
(5)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5、志愿填报
(1)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
(2)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我校志愿及专业。
(3)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我校高职对口单招考试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采取笔试方式,由海南省考试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联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命题、自主考核。
(1)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为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由我校联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命题、自主考核。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 期
|
4月13日(星期日)
|
科目及时间
|
8:3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
12:0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自定并通知考生)
|
地 点
|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口桂林洋高校区)
|
五、录取
我校高职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省考试局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总原则:依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1)获得由海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六、监督机制
1、为保证高职单招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高职单招领导小组,纪检全程参与。拟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办汇总上报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省考试局,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海南省考试局,记入档案。
八、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为国家授权学校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海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对高职单招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2763278(传真)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网 址:http://zs.csmzxy.com/
2、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0831388 联系人:李老师
地 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网 址:http://zsw.hceb.edu.cn